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開服務,本校編制了《江南大學信息公開指南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。需要獲得本校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,建議閱讀《指南》。
《指南》每年更新一次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校的
“
信息公開
”
網上專欄中查閱《指南》,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(設在校長辦公室)查閱。
一、主動公開
(一)公開范圍
本校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校編制的《江南大學信息目錄》(以下簡稱《目錄》)。
(二)公開形式
對于主動公開的信息,本校主要在
“
信息公開
”
網上專欄進行公開。此外,本校還將根據具體實際,分別通過信息公告欄、電子顯示屏、公共查閱室、資料索取點、書面通知、新聞媒體以及其他便于公眾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知曉的形式公開相關信息。
(三)公開時限
各類應當公開的信息產生后,本校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,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
20
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。對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
二、依申請公開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校主動公開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本校申請獲取。本校依申請提供信息時,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,不對信息進行加工、統計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處理。
(一)受理部門
本校自
2010
年
9
月
1
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開申請,受理部門的信息如下:
部門名稱:江南大學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;
辦公時間:工作日的
08:00——11:30
,
13:30——16:30
;
辦公地址:江蘇省無錫市蠡湖大道
1800
號行政樓三樓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;
聯系電話:
0510—85910300
;
傳真號碼:
0510—85910799
;
郵政編碼:
214122
;
電子郵箱:po@jiangnan.edu.cn
。
(二)
提出申請
申請人向本校申請信息公開,請提交載明下列內容的申請表:
1.
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、身份證明、聯系方式;
2.
有明確的公開申請內容,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其他特征描述;
3.
獲取信息的載體形式以及本校提供信息的方式。
(三)申請途徑
向本校提出申請的,請填寫并提交《信息公開申請表》(樣本見附表,以下簡稱《申請表》)?!渡暾埍怼窂椭朴行?。
1.
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在本校
“
信息公開
”
網上專欄上填寫電子版《申請表》,申請人填寫《申請表》后通過網上發送即可。
2.
信函、電報、傳真申請。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《申請表》的,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
“
信息公開:申請
”
的字樣;申請人通過電報、傳真方式提交《申請表》的,請相應注明
“
信息公開申請
”
的字樣。
3.
當面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到江南大學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,填寫《申請表》,當場提出申請。
4.
特別程序。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信息的,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,當面向本校提交書面申請。
本校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,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。
(四)申請處理
本校收到《申請表》后,對《申請表》進行審查,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:
1.
屬于公開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;
2.
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;
3.
不屬于本校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請人,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公開機構的,告知申請人公開機構的名稱、聯系方式;
4.
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,但能夠區分處理的,將予部分公開;
5.
申請表填寫不完整、不明確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,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、補充;
6.
同一申請人重復向本校申請公開同一信息,本校已經作出答復的,將不再重復處理。
(五)處理時限
本校收到信息公開申請,能夠當場答復或提供的,將當場予以答復或提供;不能當場答復或提供的,自收到申請之日起
15
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或提供;如需延長答復或提供期限的,將告知申請人,延長答復或提供的期限最長不超過
15
個工作日。
本校提供信息需向申請人收取費用的,將在申請人辦妥繳費手續后即予辦理。
(六)收費標準
本校依申請提供信息的收費標準由價格管理部門確定。本校依申請提供信息暫不收費。
三、監督投訴方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校未切實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,可以向本校監督部門投訴。
監督部門:江南大學信息公開監督辦公室(設在監察處);
辦公時間:工作日的
08:00——11:30 , 13:30——16:30
;
辦公地址:江蘇省無錫市蠡湖大道
1800
號行政樓四樓信息公開監督辦公室;
聯系電話:
0510—85913556
;
傳真號碼:
0510—85910617
;
郵政編碼:
214122
;
電子郵箱:jdjw@jiangnan.edu.cn
。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本校的主管部門國家教育部舉報。